什么企業需要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一)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
(二)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
(四)尾礦庫企業,包括濕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
(五)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以及列入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發布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名錄的企業.
應急預案編制一般工作程序:
1、資料收集。收集應急預案編制所需的各種資料(相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技術標準、國內外同行業事故案例分析、本單位技術資料等)。
2、應急能力評估。對本單位應急裝備、應急隊伍等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加強應急能力建設。
3、成立工作組。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制定工作計劃。
4、危險源與風險分析。在危險因素分析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上,確定本單位的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和后果,進行事故風險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報告,分析結果作為應急預案的編制依據。
5、應急預案編制。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注重全體人員的參與和培訓,使所有與事故有關人員均掌握危險源的危險性、應急處置方案和技能。
6、應急預案的評審與發布。評審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負責安全管理的部門組織審查。評審后,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
應急預案就是應急狀態下的處置方案,凡是可能發生緊急情況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都需要做環境突發應急預案